本规范根据《DA/T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为《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规范为第一次制定。
本规范由中国科学院办公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中国科学院批准。
本规范起草部门: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夏玉棉、袁朝莲、陈立芳、张云霞、潘亚男。
1.1 为加强中国科学院著名人物档案的建档工作,真实地反映著名人物的历史面貌和地位,并为今后的历史研究,发现、培养人才和总结人才成长经验提供最宝贵的基础材料,充分发挥著名人物档案在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中的作用,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著名人物档案的管理职责、归档范围、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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