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档案管理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档案工作及
2 一般概念
2.1
电子文件 electronic document;electronic record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3.14)和存储(5.3)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电子文件由内容(2.13)、结构(2.14)和背景(2.15)组成。
2.2
电子档案 electronic record;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
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5.1)价值并归档(3.5)保存(5.1)的电子文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