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

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

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藏档案库(以下简称特藏库)建设、安全和维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特藏库的新建、改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7703 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献保存要求

JGJ 25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B43/T 481 氮气(IG-100)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藏档案  vital archives

馆藏档案中具有特殊形式、内容和价值的档案。

3.2  特藏档案库  vault for vital archives

存放特藏档案的专门用房。

3.3  特藏装具  

    存放特藏档案并具备防盗、恒定温湿度、避光等功能的密闭装具。

3.4  可吸入颗粒物  particulate matter (PM10)

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不大于10μm的颗粒物。

3.5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TVOC

利用TenaxGC或Tenax 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3.6  耐火极限  fire proofing time

在标准耐火实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3.7  低氧贮藏  low-oxygen storage

 将贮藏环境中氧气的体积百分比降至较低水平的贮藏方式。

4  总体要求

4.1  特藏库应具有更严格的保管条件。

4.2  特藏库应具有抵御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且便于转移特藏档案。

4.3   应根据档案馆的特藏档案数量确定特藏库的规模,并留有适当余量。

4.4 特藏档案数量较少或不具备特藏库建设条件的档案馆可将特藏档案存放于特藏装具内。

4.5  应采用自备电源等措施保证特藏库持续供电。

5建筑要求

5.1  特藏库应单独设置,并自成一区。库内不应设置其他用房及其通道。

5.2 特藏库不应设置于建筑物顶层,并应远离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特藏档案安全的用房。

5.3  出入口处应设缓冲间,并可相对密闭。

5.4  特藏库不宜设窗户。

5.5  库内不应有给、排水和空调、热力水管线通过。

6  温湿度要求

6.1  特藏库的空调设施应可独立调控,以保证库内温湿度能够控制在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6.2  特藏档案库温湿度的要求:温度为14℃-20℃,相对湿度为45%~55%;在选定温、湿度后,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温度不得大于±2℃、相对湿度不得大于±5%。

6.3  对于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世界记忆名录》等的档案,应保存于密闭的微环境中,温度为16±1℃,相对湿度为45±3%,并采取避光、低氧贮藏等措施。

6.4 非纸质载体的特藏档案可归类分区保存,不同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小环境。

6.5 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全年监测和记录温湿度的变化情况。

7  空气净化与通风要求

7.1  特藏库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具有净化措施,去除空气中的灰尘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有害气体。

7.2  特藏库的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特藏档案库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类别

上限

备注

二氧化硫(SO2)

0.01 mg/m3

1 h均值

二氧化氮(NO2)

0.01 mg/m3

1 h均值

臭氧(O3)

0.01 mg/m3

1 h均值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

0.06 mg/m3

1 h均值

醋酸(CH₃COOH)

0.15 mg/m3

1 h均值

可吸入颗粒物PM10

0.15 mg/m3

日均值

菌落总数

2500 cfu /m3

依据仪器定

7.3  灰尘和有害气体含量的检测应按国家标准GB/T 18883的规定进行。

7.4  库房的通风应保证一定比例的新风量,新风比例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736的规定。

7.5  库内通风应保持气流均匀平稳。

7.6  对于可散发有害气体的特藏档案应单独保存。

8  照明和防紫外线要求

8.1  特藏库的照明和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034的相关规定。

8.2  特藏库的人工照明应采用无紫外线的节能冷光源,并应尽量减少档案光照的时间。

9 消防要求

9.1  特藏库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016、JGJ 25的有关规定。

9.2 特藏库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库房与毗邻的其他用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4.0h。

9.3  特藏库宜单独设置防火分区。

9.4  库门应为具有保温、防盗功能的甲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9.5  特藏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氮气或惰性气体灭火装置。

10  安防要求

10.1  特藏库安防系统应符合GB 50348的有关规定,其防护级别为一级防护。

10.2  特藏库应设置门禁系统。

10.3  库房入口和库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应覆盖整个库房。

10.4  特藏库应设置非法入侵报警系统。

10.5  安防系统宜与公安部门建立防盗报警联动机制。

11  装具要求

11.1  对保管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特藏档案,应采用相应的设备、设施进行保存。

11.2 柜、架、箱应采用阻燃、耐腐蚀、无挥发性有害气体的材料制作,涂覆材料应稳定耐用。

11.3  特藏档案应制作盒、套等加以保护。

11.4 盒、套的制作材料和包裹纸应采用无酸纸板或无酸纸张制作,其pH值应在7.5~10.0之间。

11.5  对易碎、易损的特藏档案,应采取防振、减振措施。

11.6   柜、架、箱的排列应保证空气能够循环流通。

11.7  库内不宜设置玻璃展柜。

11.8  特藏装具应有锁具,并便于移动。

12  应急与疏散

12.1  制定优先级别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的责任,并定期演练。

12.2  接到灾情预警后,优先将特藏档案疏散转移至安全场所存放。

13  管理要求

13.1  建立特藏库保存环境即时监测机制。

13.2  建立严格的特藏档案出入库管理制度,实行双人出入库制度,定期盘库。

13.3  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在档案馆楼宇范围内,对特藏档案进行追踪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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