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加强中国科学院文书档案的建档工作,提高归档文件的质量,充分发挥文书档案在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查考和凭证作用,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提出了文书档案建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职责,规定了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质量要求以及归档文件的分类与整理、档案接收等。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D3JT 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l—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构成档案全宗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
指具有保存、利用价值,并已经归档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