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

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

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

  2014年12月3日,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的沈阳分院系统档案工作座谈会在沈阳举行,沈阳分院副院长徐岩,院档案馆馆长张薇、常务副馆长潘亚男,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3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徐岩主持。 

潘亚男介绍了全院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解读了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大连化物所、金属所、沈阳生态所、沈阳自动化所、海洋所、青岛能源所、烟台海岸带所和沈阳分院等8个单位分别就贯彻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与会人员还就本单位落实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希望院层面予以解决的共性问题等进行了交流研讨。 

张薇认为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重视对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整改工作比较具体到位,并就相关研究所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她强调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是中科院对落实国家档案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院级纲领性文件制度,各研究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院档案馆将切实履行全院档案工作行政管理和业务建设职能,安排组织各种有针对性的全院专题培训,加强组织档案共性问题研究,反映并呼吁推动全院层面需要解决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徐岩表示沈阳分院将认真履行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中所要求的分院在组织协调本地区档案工作、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活动等方面的职能。他要求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提高各级人员重视档案工作的意识;要加快的档案工作制度化和流程化建设,同时加快二期档案进馆试点单位的档案数字化工作进程;档案专职工作人员要提升业务能力,积极争取参与院档案工作研究,大力探索本单位档案编研与利用,为研究所分类定位改革和我院“率先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服务。 

会议现场

原文链接: http://www.syb.cas.cn/xwzx/fyyw/201412/t20141206_4270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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