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继承和发展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首次提出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并将其作为“四个体系”建设之首,在主要任务第一章便提出了完善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并对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就要从治理制度、治理机制、治理方式和监管模式等方面着手,突出党的领导,强调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执法方式等,实施档案制度规范建设工程。
一、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档案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党委分管领导、政府联系领导,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开展档案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局馆工作融合,建立局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会商、工作清单对接、项目专班制度等,做到重要政策提前协商、重要工作协同推进、重要安排及时沟通,切实做到工作一盘棋、分工不分家。强化基层档案工作,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档案工作无专人负责、管理混乱等问题,夯实基层档案工作基础。加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档案工作组织领导,规范和明晰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档案工作职责,确保档案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科学规划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设置和布局,并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理顺关系。
二、完善档案法规制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面推进档案法治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档案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以新修订的档案法为基础,有序推进新修订档案法配套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主干性配套法规,重点推进修订工作,尽快完成修订草案送审,力争早日发布施行。着力推进《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修订工作。抓紧完成有关档案开放利用规定、电子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档案鉴定销毁的程序和办法、国有单位产权变动时档案转让办法等规定的制定修订工作。积极做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与档案法相衔接。最终形成以档案法为基础,以档案法规、规章为主干,以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政策文件为支撑,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档案法规制度体系。
三、健全档案标准规范。制定和实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档案标准体系方案,加强各业务领域档案标准规范建设,加大电子档案、科研档案、建设项目档案、医疗健康档案、档案资源共享服务、档案馆服务、档案安全保护及风险防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等重点领域档案标准供给。加快推进《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一般要求》《电子档案证据保全规范》《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等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加强《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标准的解读和宣传贯彻工作。标准制定修订主体进一步扩大,更加多元,进一步鼓励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及市场主体等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力度,推动更多中国标准走向国际,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四、严格档案执法监督。《规划》提出健全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有效机制,提高档案执法监督水平。依法落实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起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强化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努力把贯彻实施档案法提高到新水平。不断提升档案执法的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工具与手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各省(区、市)贯彻实施档案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开展一轮全面检查,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21年国家档案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检查,对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真正把法律的权威和刚性树立起来。明确档案监督检查内容、方式与主要流程,坚持权责一致,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做好基础保障,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逐步提升执法效能。
五、强化档案普法。制订和实施全国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档案普法力度,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持续提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对档案工作的了解和对档案法规制度的落实,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发展档案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观念,提高社会治理档案法治化水平。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聚焦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通过档案法治教育培训、档案法治意识宣导等手段推动领导干部对档案法规制度的认识和贯彻。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新档案法解读和宣贯工作,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和新媒体平台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成为档案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
在档案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各级档案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使命感、责任感,学习贯彻《规划》中关于档案治理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通过实际行动切实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促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