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加快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数字转型,实现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助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是人民法院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要积极适应数字转型发展趋势,按照数字法院建设和档案工作数字转型的总体部署,深化全国法院统一办案办公平台(以下称“一张网”)应用,推进办案系统和公文处理系统形成的文件材料以电子形式在线收集、整理、归档,实现电子档案单套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一张网”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在电子诉讼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过程中,按照诉讼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齐全完整收集案件各环节形成的文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归档。要运用“一张网”的公文处理系统办理文件,严格对照有关标准,以随办随归方式稳步推进电子公文在线归档。要做好电子档案存储工作,结合本辖区硬件、软件建设实际,采取不同方式接收存储好本辖区的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存储安全、调用便捷。《通知》还明确各级人民法院要优化档案利用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围绕政法协同需要,为政法机关实现业务数据网上应用奠定基础。
根据《通知》,国家档案局将指导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一张网”上的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以符合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功能要求,优先进行最高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室认定。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人民法院的部署应用情况,以省为单位适时做好有关认定工作。
《通知》强调,各高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一张网”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好辖区内法院同步开展,并做好各项保障及培训。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同级人民法院归档方式变革,积极主动做好业务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档案局将适时对全国法院开展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各高级人民法院、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工作在人民法院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