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

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

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宗指南的编制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宗管理机构,包括档案馆和有全宗管理职能的档案室。编制介绍非全宗形式档案的指南,参照本编制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A/T1—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3—92档案馆指南编制规范

DA/T14—94档号编制规则

3术语和定义

3.1

全宗fonds

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

3.2

全宗号fondsnumber

管理全宗的代码,由具备全宗管理权限的档案馆按全宗排架或收藏时间顺序流水编制。

3.3

全宗管理机构fondsmanager

具备全宗管理权限的档案馆或档案室。

3.4

全宗构成者fondsconstitutingunit

形成档案全宗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也称作立档单位。

3.5

检索工具findingaid

用于存储、查找和报道档案信息的系统化文字描述工具,是目录、索引、指南等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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